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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首席村妇

[饲养常识] 德国ADRK的落为标准(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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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8 17: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ding 顶
发表于 2007-9-18 18: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07-9-19 15: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Smilies11 :Smilies11 :Smilies17
发表于 2007-9-19 17: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加了

我家有小罗
发表于 2007-9-19 20: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07-9-20 00:27:03 | 显示全部楼层
xuexi
 楼主| 发表于 2007-9-20 05: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威纳版块会员需知。。(借鉴其他论坛管理方式,如有异议可提出修改)

罗威纳版块会员需知。。(借鉴其他论坛管理方式,如有异议可提出修改)


论坛通用的几种问题帖的处理方式:

☞发纯灌水贴无实质内容的,给予删除。
☞网上攒钱的——删除。
☞网上刷Q币,领宠物的(用类似QQ的网址,其实是骗人的)——删除。
☞发布Q群的(斑竹除外)——删除。
☞发布求购、出售狗狗的——转移到狗狗市场,无偿领养的保留。
☞黄色、反动的——删除、备份报城堡封ID。
☞说脏话、人身攻击的;引起群骂、影响恶劣的帖子给予删除,同时给予警告。——删除或修改,情节严重者报城堡封ID。
☞在超过3个以上论坛发重复帖的——可删除,特殊情况如推广活动可适当放宽标准。
☞跟本论坛无关的——转移到相关论坛。
☞影响浏览的(如连续的字母或标点造成浏览超屏的、过多表情符号影响帖子下载的)——修改。
☞重复帖——删除无跟帖的那个或者最先发表的那个.
☞同一系列内容分成不同主题来发帖的——(留言或跟帖)告诉他用跟帖的方式发帖。

罗版会员须知:

1.罗威俱乐部是各位犬友交流心得经验和分享快乐之地,不可发布任何“明显交易贴”和“隐性交易贴”,此类帖子第一次发布将转到相应版块,再次发布将直接删除并不预站内通知。(注意:这里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你一定要写明,卖狗,我们才能判定这个帖子为买卖帖,我们将参照以下标准来执行转移或者删帖。还有就是每删除一个回帖你将损失2根骨头和经验滴)

  a. “明显交易贴”——直接贩卖,求购狗种,寻求配种,或用品交易、有偿训犬宣传、寄养信息等。
  b. “隐性交易贴”
    (1) 以鉴赏,交流为名义,帖子或签名中附带有各类实际联系方式的;
    (2) 单纯展示大狗或小奶狗等,帖子无其实内容,虽然没有附带联系方式,但展示的犬只已在市场出售或在家园中展示说明要出售的,同时发贴人不断以表情、“顶”或者其他文字重复顶贴的;
    (3) 回帖中有站内“询价&报价”的;
   

2.谢绝任何形式的联系方式:
      帖子的内容、照片上的水印、签名及家园名称中都不应该出现任何联系方式,更不能有交易或广告宣传信息或交易相关的及其他网址及他站名称,违规的回帖将被删除,违规主贴将根据具体情况转贴或删帖。

3.关于气球:
       不得对展示(等待出售的)幼犬、介绍(即将出生的)幼犬或这些幼犬的父母(或兄弟姐妹)以及包含“配种照”的帖子使用氢气球固顶,否则帖子删除(氢气球可真的是很贵的哦)。

4.关于幼犬展示贴:
      凡是在市场有发过贴登记出售的犬只,在罗版发布关于该犬只的贴,如借交流为名义而无任何实际意义配词,仅单纯展示犬只,该贴将被视为广告贴,转移到市场版块。
      被转移过的贴,再次发布,将被删除!
       多次重复发布,将上报ID。

5.关于配种照片:
       凡是帖子中出现了配种照片的,将视为“隐性交易贴”,按本版规第1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6.谢绝求购、转让(无偿领养除外)贴:
      此求购、询价、转让狗狗(无偿领养除外)的帖子请直接转至狗狗市场。
       转让用品的帖子将转至“用品市场”。

7.对于买卖双方的争议或纠纷帖一律不于受理:
   各种买卖纠纷请双方网下自行解决,也可在狗狗市场、用品市场或森林广场发帖投诉。
   买卖纠纷或投诉事件中双方可有一个包含具体事实证据但没有过激文字的帖子锁定后放进子版块“建议和投诉”中以供大家参考。

8.求购用品宠物用品、食品、美容护理、训练和代养等请发至“用品市场”:
     此类帖子将直接转至用品市场。

9.禁止发帖邀请会员对某个卖家的信誉等做评价:
      此类帖子将直接删除。想买到中意的罗威的朋友,请耐心“泡”论坛,自己擦亮眼睛!

10.禁止争吵贴以及过激文字的回帖:
      凡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言语的帖子,一律锁定并且转到精灵城堡内。由各位总斑竹,依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的ID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有过激文字回帖将直接删除回帖,泄露他人隐私的文字将直接编辑。

11.不允许重复发帖:
       相同主题的PP放在不同的帖子中或相同内容(即使标题不同)的帖子也属重复发帖,重复的帖子将直接删除。

12.禁止在帖子中放与帖子标题不符的图片:
      此类图片将直接删除。

13.不允许将非爱狗网内的链接嵌入帖子或签名中:
       包含任何非爱狗网的网页链接的帖子将一律删除。
       如发帖需引用位于其他网站中的PP,请使用格式将照片链入帖子。

14.禁止个人发布QQ群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发布群号或Q号等的帖子即使在交友版也会被删除!
15.禁止发罗威打斗贴(视频),希望都以正确的态度养狗和宣传这种狗的真正优点!
16.各类投诉或对论坛、斑竹提意见建议请发至“森林广场”:
      此类帖子将直接转至森林广场。
      含有过激文字的将转至精灵城堡,由网站的超级斑竹们直接对相关会员进行处理。
17.因买卖而出现的争执帖处理如下:
A:双方需要提供切实的证据来说明,出现漫骂和人身攻击的删除;
B:为避免等无意义的影响旁人视听的马甲,所以买卖争执帖除了双方当事人以外谁也不能在帖子
     里发言;
C:经过证据等一切事实说明的不良商家给予暴光处理;
D:经过证据等一切事实说明的诽谤商家的版友,给予一次警告,如再继续,做封IP处理!

以上版规于公布日起开始执行。

希望大家都能积极配合,共同创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罗威俱乐部。
 楼主| 发表于 2007-9-20 05: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威纳版块会员需知。。(借鉴其他论坛管理方式,如有异议可提出修改)

罗威纳版块会员需知。。(借鉴其他论坛管理方式,如有异议可提出修改)


论坛通用的几种问题帖的处理方式:

☞发纯灌水贴无实质内容的,给予删除。
☞网上攒钱的——删除。
☞网上刷Q币,领宠物的(用类似QQ的网址,其实是骗人的)——删除。
☞发布Q群的(斑竹除外)——删除。
☞发布求购、出售狗狗的——转移到狗狗市场,无偿领养的保留。
☞黄色、反动的——删除、备份报城堡封ID。
☞说脏话、人身攻击的;引起群骂、影响恶劣的帖子给予删除,同时给予警告。——删除或修改,情节严重者报城堡封ID。
☞在超过3个以上论坛发重复帖的——可删除,特殊情况如推广活动可适当放宽标准。
☞跟本论坛无关的——转移到相关论坛。
☞影响浏览的(如连续的字母或标点造成浏览超屏的、过多表情符号影响帖子下载的)——修改。
☞重复帖——删除无跟帖的那个或者最先发表的那个.
☞同一系列内容分成不同主题来发帖的——(留言或跟帖)告诉他用跟帖的方式发帖。

罗版会员须知:

1.罗威俱乐部是各位犬友交流心得经验和分享快乐之地,不可发布任何“明显交易贴”和“隐性交易贴”,此类帖子第一次发布将转到相应版块,再次发布将直接删除并不预站内通知。(注意:这里要说明的是,并不是你一定要写明,卖狗,我们才能判定这个帖子为买卖帖,我们将参照以下标准来执行转移或者删帖。还有就是每删除一个回帖你将损失2根骨头和经验滴)

  a. “明显交易贴”——直接贩卖,求购狗种,寻求配种,或用品交易、有偿训犬宣传、寄养信息等。
  b. “隐性交易贴”
    (1) 以鉴赏,交流为名义,帖子或签名中附带有各类实际联系方式的;
    (2) 单纯展示大狗或小奶狗等,帖子无其实内容,虽然没有附带联系方式,但展示的犬只已在市场出售或在家园中展示说明要出售的,同时发贴人不断以表情、“顶”或者其他文字重复顶贴的;
    (3) 回帖中有站内“询价&报价”的;
   

2.谢绝任何形式的联系方式:
      帖子的内容、照片上的水印、签名及家园名称中都不应该出现任何联系方式,更不能有交易或广告宣传信息或交易相关的及其他网址及他站名称,违规的回帖将被删除,违规主贴将根据具体情况转贴或删帖。

3.关于气球:
       不得对展示(等待出售的)幼犬、介绍(即将出生的)幼犬或这些幼犬的父母(或兄弟姐妹)以及包含“配种照”的帖子使用氢气球固顶,否则帖子删除(氢气球可真的是很贵的哦)。

4.关于幼犬展示贴:
      凡是在市场有发过贴登记出售的犬只,在罗版发布关于该犬只的贴,如借交流为名义而无任何实际意义配词,仅单纯展示犬只,该贴将被视为广告贴,转移到市场版块。
      被转移过的贴,再次发布,将被删除!
       多次重复发布,将上报ID。

5.关于配种照片:
       凡是帖子中出现了配种照片的,将视为“隐性交易贴”,按本版规第1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6.谢绝求购、转让(无偿领养除外)贴:
      此求购、询价、转让狗狗(无偿领养除外)的帖子请直接转至狗狗市场。
       转让用品的帖子将转至“用品市场”。

7.对于买卖双方的争议或纠纷帖一律不于受理:
   各种买卖纠纷请双方网下自行解决,也可在狗狗市场、用品市场或森林广场发帖投诉。
   买卖纠纷或投诉事件中双方可有一个包含具体事实证据但没有过激文字的帖子锁定后放进子版块“建议和投诉”中以供大家参考。

8.求购用品宠物用品、食品、美容护理、训练和代养等请发至“用品市场”:
     此类帖子将直接转至用品市场。

9.禁止发帖邀请会员对某个卖家的信誉等做评价:
      此类帖子将直接删除。想买到中意的罗威的朋友,请耐心“泡”论坛,自己擦亮眼睛!

10.禁止争吵贴以及过激文字的回帖:
      凡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言语的帖子,一律锁定并且转到精灵城堡内。由各位总斑竹,依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的ID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有过激文字回帖将直接删除回帖,泄露他人隐私的文字将直接编辑。

11.不允许重复发帖:
       相同主题的PP放在不同的帖子中或相同内容(即使标题不同)的帖子也属重复发帖,重复的帖子将直接删除。

12.禁止在帖子中放与帖子标题不符的图片:
      此类图片将直接删除。

13.不允许将非爱狗网内的链接嵌入帖子或签名中:
       包含任何非爱狗网的网页链接的帖子将一律删除。
       如发帖需引用位于其他网站中的PP,请使用格式将照片链入帖子。

14.禁止个人发布QQ群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发布群号或Q号等的帖子即使在交友版也会被删除!
15.禁止发罗威打斗贴(视频),希望都以正确的态度养狗和宣传这种狗的真正优点!
16.各类投诉或对论坛、斑竹提意见建议请发至“森林广场”:
      此类帖子将直接转至森林广场。
      含有过激文字的将转至精灵城堡,由网站的超级斑竹们直接对相关会员进行处理。
17.因买卖而出现的争执帖处理如下:
A:双方需要提供切实的证据来说明,出现漫骂和人身攻击的删除;
B:为避免等无意义的影响旁人视听的马甲,所以买卖争执帖除了双方当事人以外谁也不能在帖子
     里发言;
C:经过证据等一切事实说明的不良商家给予暴光处理;
D:经过证据等一切事实说明的诽谤商家的版友,给予一次警告,如再继续,做封IP处理!

以上版规于公布日起开始执行。

希望大家都能积极配合,共同创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罗威俱乐部。
发表于 2011-2-10 13: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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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14: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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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kan shi 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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